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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May
知法懂法工作无后顾之忧
张先生之前在长沙机加工企业工作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,但是工作后仅领取过2个月的足额工资,剩余的7个月只领取到部分工资,老板无故拖欠薪资累计达8000多元。张先生无奈之下在一个月前递交了辞职书,老板答复说辞职可以,工资不做补发。张先生备感委屈打电话过来求助。一览职通车的职业顾问凌艳指出这种无故拖欠薪资的情况在《劳动合同法》有明确规定,建议张先生直接找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企业限期支付劳动报酬、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,逾期不支付的,还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%以上100%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。最终张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许愿讨薪成功并获得了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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